神学摭谈

(1932年)

今天我想将我在不同年代的思索与笔记整理成文,旨在把我所偏爱的两个观点联系起来:即人成长为人的三阶段观点和人的两种基本类型观点。第一个观点对我尤为重要,太神圣了,我认为它就是绝对真理。第二个观点纯属主观想法,我自己也不希望对它予以过多的重视;不过偶尔在对生活与历史进行考察时,它对我很有用。人成长为人的路程始于无罪(天堂、童年、不担负责任的前阶段)。由此走向有罪,走向对善与恶的觉醒,走向应付文化、道德、宗教与人类理想所提出的要求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生活对任何一个真正投入而又不从众趋同的个人来说,将不可避免地以绝望告终,即他终会悟到,道德没有实现的可能,遵从没有百分之百的遵从,服务没有全心全意的服务以及正义与善境乃可望而不可即之境界。绝望所导致的或是消失灭亡,或是进入一种精神的第三境界,使人能体验一种超越道德、法律的状态,使人能朝着获得彻悟与解脱的方向迈进,使人能达到一种新的、更高的不担负责任的境界,简单地说,使人进入信仰。不管信仰采取的是何种形式或表现,其内容总是一致的:我们应尽量避恶从善;我们对世界以及我们本人之不完善不负有责任;我们主宰不了自己而是受主宰者;在我们的认知范围之外还有一个上帝或一个“它”—— 是我们服侍亦是我们可以托付的主人。

此种说法是欧洲式,也可以说几乎是基督式的说法。印度的婆罗门(这个教,如果将与之抗争的运动——佛教,也包括在内的话,则可以说是人类在神学上最高的成就)虽具有不同的范畴,但都能够对人生过程作出相同的解释。其阶段的顺序大约是:纯朴的人因受恐惧与欲望所支配而渴求得到解脱;解脱的办法与道路就是瑜伽术——一种教人克制冲动的修炼。至于把瑜伽纯粹当做一种物质与机械的反省修行或作为一种最高尚的精神锻炼来修炼则无关紧要——其意义总是:教人们蔑视表象世界与感官世界,通过静思去感觉我们固有的、与世界精神合一的心灵、自性(Atman)。瑜伽恰恰相当于我们的第二阶段——它以修行来寻求解脱。普通百姓对之赞赏有加,亦估计过高;纯朴的人则容易把修行人当成圣者或看破红尘的高人。瑜伽其实只不过是一个阶段,仍以绝望告终。有关释迦牟尼佛的传说(还有成百的其他传说)都对此有很好的说明。只有当瑜伽被彻悟取代,只有当它被领悟为一种有所求之为、一种勤奋、一种贪欲与饥渴,只有当从表象生活中醒过来的人发现自己乃永恒不灭,乃精神中的精神,乃自性时,他才会成为无动于衷的生活观察者,才能自在地有为或无为,自在地享受或禁欲,如此而不为表面之我所动。其表面之我已完全变成了自性。圣者们的这种“觉醒”(与佛的涅槃同义)相当于我们的第三阶段。再用另一种象征语言来说,它就是等同于老子所说的“道”的阶段;“道”的道路就是从对仁义的有以为到对罪与德的无以为而至“道”。对我来说,这些至关重要的精神体验有其相互关联的意义,因为逐渐地经过多年,甚至几十年的间歇中,我隐约对一个核心问题的感知一再在印度人、中国人与基督教徒对人生所作的解释中和发现中得到证实,而且处处以相似的象征表现出来。人是什么、人之苦难与人之所求,世世代代、全球各地都一致无异,这没有比通过上述体验能得到更有力的证实。至于我们——如许多现代人,把这种对人类的思考与体验用宗教哲学概念来表达的方式看成一种过时且已为今人所超越的表达方式则无关紧要。我这篇文章所用的“神学”这个词,就我来说,它含有时代的色彩,它将是会被淘汰消失掉的某一时期的产物。艺术与语言同样也可能只属于人类历史某些阶段特有的表达工具;它们也有可能会被淘汰、被取代。然而,在我看来,在任何一个阶段,在人们追求真理时,没有什么比感知到种族、肤色、语言与文化的区别是基于完全的一致性,感知到人非千差万别,精神亦非千差万别而只有“一个人类”、“一个精神”这些体会更为重要,更令人感到慰藉。

再概述一下:人成长为人的过程是从无罪到有罪,从有罪到绝望,从绝望到灭亡或解脱,即非为了逃避道德与文化而再返回童年的天堂,而是去经受两者的洗礼直至能根据自己的信仰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