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五章 新监国的三把火(第2/4页)

朱常汸本性佛系,也不愿意多折腾,所以这些秘议一上来,他就先抛出了一个根本性问题:

如今天下大乱,初掌监国之权,到底应该一切照旧、安定人心,还是新官上任三把火,雷厉风行弄点动作、以示跟先帝在时不一样?

面对这一问,史可法还是想持重的,沈廷扬的态度没史可法那么坚定,主要是他也读书不多,不太了解除了财政以外的其他政治。

史可法诚恳地劝说:“大王,之前讨论控制诸藩事宜时臣便已说过,当今之世,便如秦末大乱、当仿汉高祖约法三章,轻省为政,既往不咎。

在诸王来南直隶之前,还是一切照旧安定人心为妥。纵有些急务要变革,也不差这几个月,当徐徐图之。控制住诸王后,地方将领再想巧立名目闹事,也没了拥立的对象,到时候自然阻力小得多。”

朱常汸觉得这番话着实老成谋国,已经有几分采纳,又转向旁边的沈廷扬:“沈卿以为如何?”

沈廷扬叹了口气:“史阁部所言确是老成谋国,但眼下某些事情,已经迫在眉睫。自先帝殉国,已有两月,朝廷才重回正轨,而北方诸省多已沦陷。

先帝殉国时,不过北直隶沦于贼手,河南、山东还有一些州府被朝廷掌控。就是这两个月里,闯贼节节败退,如今北直隶全境与山东大部、河南省位于黄河故道以北的几个府,都已经为鞑子所占。

听说闯贼本人已经退到了开封,如今只有河南数府,和山西、陕西二省在闯贼之手,所占不过两省零三个府。

如此局势,朝廷今年只剩南方各省税赋可征,要养的兵马却比往年更多,才能保证守住疆土。先帝所定三饷,注定有很多省会征不上来。

若不寻求新的财源、还得确保在攫取财源的过程中不致逼反更多百姓,只怕鞑子打来,军心民心就先会瓦解。”

沈廷扬的言论,始终讲究实利,在他看来,就算为了大义名分,也没那好几个可以浪费了,适当的行险加速,是非常必要的。

朱常汸本就是个没主见的,只好再看向女婿,以眼神示意,希望朱树人帮他分析。

他也不想想,朱树人和沈廷扬是父子,如果国政决策需要“少数服从多数”,那在场这三个人,史可法怎么也占不到多数票——除非朱树人也真心觉得他父亲的想法有问题。

朱树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内心确实觉得史可法的做法有点过稳了,而且只讲究堂堂正正,没有谋略配合。但他为了不显得父子勾结,也要充分想明白理由,才好开口反驳。

朱树人思忖良久,这才秉公说道:“大王,臣以为史阁部所言,虽属正道,但却有些微见不到之处。臣父所言,为朝廷财赋开源、以养兵扩军、抵御外侮,实属刻不容缓。

故而臣以为,大王监国之初,便当顺应天下人对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预期,作出一些调整,这样反而能比什么都不做,更加容易稳定人心——”

朱树人说到这儿,先停顿了一下,并不继续向朱常汸解说,而是转向史可法,“史阁部,您刚才也说了,秦末之世刘邦以轻省安定人心,但刘邦的轻省,具体可是表现为‘约法三章’,而非什么都不干、直接废尽秦法。

杀人者死、伤人与盗者刑,这是刘邦首创的么?并不是,秦法里早就有,只是秦法更加苛繁。把秦法中的三章抽取出来,以刘邦之名重颁,这也是一种‘作为’,而非垂拱而治。

何况如今之人,能借鉴的古史教训,远多于前代。天下读书人、武将,都习惯了‘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古例。就算大王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惴惴不安,总觉得大王要做一点什么。

这就好比你家如若是住在二层小楼中、夜深时楼上之人就寝前脱靴掷地,一旦第一只靴子落地,惊扰了你,你难道还能安睡?岂不是得等第二只靴子也落地?

既然如此,那还不如把这三把火烧了,烧的过程中,诏令措辞多加修饰注意,甚至可以三条之中两条变法、一条则用于重申确权,示人以‘早烧早安心,此后不再折腾,仓促间都找不够三条可变之法,纯属凑数’,想必也能比什么都不做,更加容易安定人心。”

史可法还是非常有公心的,所以对朱树人的见解,也听得非常认真,完全是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并没有因为对方父子联手反驳自己,就闹出不愉快。

仔细琢磨了一下之后,史可法还真就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对于这些权谋偷利的细节掌握不够多,只顾着走正道了,在非常之时失于迟缓。

他虽没听过“等第二只靴子落地”的故事,但朱树人一解释,他也能马上听懂,想通后就坦荡承认: